来源:株洲环保局荷塘分局作者:株洲环保局荷塘分局2018-04-24 17:09:50
株洲嘉德工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嘉德工业园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株洲嘉德工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嘉德工业园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242970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嘉德工业园二期项目 |
建设地点 |
株洲市荷塘区金龙东路北侧、金塘大道西侧、金精路南侧、金兴路东侧,金山新城G9地块 |
建设单位 |
株洲嘉德工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景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株洲嘉德工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投资20000万元在荷塘区金山新城内建设本项目。项目净用地面积为63319.17㎡,总建筑面积6012.44㎡,项目定位于“硬质合金、机械加工企业孵化器、加速器及生产生活配套设施建设”,建设低密度、生态型工业园区。项目建设内容以标准厂房为主,其他主要为配套服务设施,主要包括8栋单层厂房、1栋高层厂房(3F/-1F,9#)、一栋研发楼(18F/-1F,10#)以及项目配套服务设施及相应的道路、绿化、管网等。预计于2019年10月投产运营。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本项目建设施工期间对建设场地附近区域大气环境有影响的主要因素是:施工工地的各类建筑扬尘、施工机械燃油排放的尾气污染、装修废气及临时食堂油烟。施工期短暂,且施工期各类废气水均采取了相应环保措施,只要合理的安排施工,加强施工期管理力度,产生的粉尘及其他废气对环境影响较小。 施工期间,基础工程、混凝土工程会产生少量灰浆水、冲洗水等建筑废水,经简易沉淀池处理后回用,施工期每天产生的施工废水须经格栅、沉淀池沉淀后用于场地降尘和绿化。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产生量为3.4t/d,施工场地内修建隔油池及临时化粪池各一座,对施工期生活污水进行简单处理后外排,由附近居民外运作为农肥。由于施工期短暂,且施工期各类废水均能得到合理处置措施,对纳污水体影响较小,且影响时效较短。 施工机械的噪声由于噪声级较高,在空旷地带传播距离很远,因此必须合理地安排这些机械作业的施工时间,尤其在夜间必须严禁这类机械的施工作业,以免对环境产生大的影响。在采取相应措施后,施工噪声对周围居民影响较小。尽管施工噪声对环境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但是施工期影响具有阶段性、临时性和不固定性,一旦施工活动结束,施工噪声和振动也就随之结束。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是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的处置应严格执行《株洲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办法》(2010),由有资质专业渣土公司负责处置,运输车辆密闭,确保不产生二次污染。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也应依托设置临时垃圾箱(筒)收集后暂存一期工程配套的垃圾中转站,并交由环卫部门进行无害化处置。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区域土地三通一平基本已完成。本项目建设区域内无自然风景区,工程的施工不会对自然风景区等环境保护目标造成影响。 营运期废气主要来自燃料燃烧废气、食堂油烟、地面停车位及地下停车库的汽车尾气。职工生活能源均采用管道天然气和电能。燃料燃烧废气中各项污染物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本环评要求食堂安装油烟净化器,油烟废气经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管道至楼顶高空排放,净化器净化效率可达75%以上,排放油烟可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2.0 mg/m3 的排放标准要求。本项目设有地面停车场,采用的为生态停车位。由于地上停车位汽车尾气的排放属于无组织排放,排放量小、较分散且易于扩散,不仅可经空气流通稀释,且停车位四周布设了绿色植被,对汽车尾气有一定的净化功效,采取上述措施后对环境影响较小。地下停车库废气采用通风排气设施收集后,引至地面2.5米处向绿化带水平吹出,通过植物等净化作用,对周围空气环境影响较小。根据《地下车库设计规范》,车库的换气率为6次/时。排气口设在绿化丛中或背向办公楼,并远离进气口,分散设置,避开人群经常活动的地方,影响较小。 本项目废水主要来源于员工日常生活污水,近期生活污水经园区内化粪池(其中食堂含油污水先经隔油池处理)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工业废水后期由后续引进企业自行安装废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及相关行业污水排放标准。近期本项目污废水均由金山工业园临时污水处理站(嘉德站)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白石港太平桥北支流,再经白石港最后汇入湘江。远期污废水经预处理达相应标准后进入金山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排入白石港汇入湘江,本项目对周围水体环境影响较小。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公用设备运行噪声,在采取噪声防治措施后产生的噪声再经墙体隔声、距离衰减、绿化带吸声后达到厂界时其强度已不高,项目厂界噪声均能够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生活垃圾及化粪池污泥。生活垃圾由厂区设置的垃圾桶临时收集,生活垃圾及化粪池污泥及时交由环卫部门清运。本项目固废经妥善处置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