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荷塘区财政局作者:2018-05-02 15:59:28
株洲市荷塘区财政局
关于做好2017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区直各部门,单位,辖区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提高荷塘区会计人员综合素质,根据株洲市财政局《关于做好 2017 年度全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株财函〔2017〕148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将 2017 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安排如下:
一、培训对象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对象为具有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含
具有初、中、高级会计职称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简称“会计人员”)。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无论是否在会计岗位,均应参加继续教育学习。
二、培训形式
2017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采取网络培训为主,面授培训为辅,两种培训方式相结合的形式开展。(二选一培训方式)
三、培训内容
结合会计人员的工作特点和需要,分类别、有针对性地选择培训内容,因材施教,全面提升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各类别培训内容详见课程目录。
四、报名地点及培训时间
(一)面授报名时间、方式。
1、报名时间:2018年5月2日—5月15日。
2、报名方式:(三选一)
(1)现场报名:地址:株洲市天元区珠江北路199号悦湖国际11楼1104
(2)电话报名:联系方式 0731-22131582
(3)微信报名:微信号 18153767580
3、联系人:李老师
(二)本次培训分两期举办,各单位会计人员可根据时间自行选择。
1、第一期:2018年5月17日—19日
2、第二期:2018年5月24日—26日
(三)网络培训时间:截止 2018 年 8 月 31 日。
五、其他事项:学分要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采取学分制管理制度,本次参加继续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24 学时。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含初、中、高级会计职称)除完成会计继续教育外,还应按《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 25 号)第八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不少于 90 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时的三分之二”的要求,完成 90 学时的继续教育。
株洲市荷塘区财政局
2018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