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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农村建房需要什么材料,有哪些流程

来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作者:2015-01-03 14:25:00

一、建房者应提供的资料
1、本人写出建房书面报告,经本集体经济组织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并签字,村民委员会同意并加盖公章报乡镇人民政府。
2、提交申请建房者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土地承包册等材料。
二、办理建房许可证流程
1、乡镇人民政府组织乡镇规划所、国土资源中心所实地踏勘,进行建房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在本村、组张榜公示,公示期限为5日。
2、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乡镇规划所及国土资源中心所报区规划分局和国土资源分局审查、审批,并提交以下材料:
(1)宅基地申请审批表;
(2)申请人的户口薄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3)农民建房资格审查表;
(4)拟划定的住房用地宗地图;
(5)公示结果的书面材料、说明等。
3、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的(明照乡属于此类)住房用地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规划、国土资源中心所审核后,分别由区规划分局审批,报市规划局核发《建设规划用地许可证》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区国土资源分局审核,报市国土资源局核发《个人建房用地批准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