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作者:2016-01-25 14:39:04
一、项目名称:
申请残疾人康复资助(听力残疾人申请助听器)
二、政策依据:
关于《做好彩票公益金项目助听器》的通知(株残康字 [2014] 30号)
三、受理条件:
1. 户口所在地为荷塘区;
2. 受益人残疾人听力损失达到听力残疾标准,无助听器适配,有配戴助听器意愿;
3. 家庭经济困难;
4. 对就学、就业阶段(男7-59岁,女7-54岁)的听力残疾人优先救助。
四、申请材料:
1. 《彩票公益金听力残疾人助听器项目申请与审批表》,收原件(2份);
2. 申请人身份证(正、反面,),验原件收复印件(2份);
3. 属7-18岁未成年人的,需提供监护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2份);
4. 本人户口簿(首页和本人个人信息页),验原件收复印件(2份);
5. 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相片页、残疾人等级评定页和盖章页),验原件收复印件(2份)。
五、办理程序:
1. 申请人携带相关材料到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填写《彩票公益金听力残疾人助听器项目申请与审批表》;
2. 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初审,材料齐全完整、符合法定形式,则予以受理,出具回执;符合条件的,经办人在《彩票公益金听力残疾人助听器项目申请与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并盖章,将相关材料扫描并进行电子材料流转,同时将纸质材料装入信封,流转区残联;对于资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则不予受理,并退还申请人资料,一次性告知需补充的资料;
3. 区残联工作人员在一门式系统中对材料进行电子审批,符合条件的,通知申请人去康复医疗机构领取助听器,并在后续的纸质材料流转后,分管领导在《《彩票公益金听力残疾人助听器项目申请与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并盖章。
六、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