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作者:2016-01-25 14:54:52
一、项目名称:
征收货运车辆散装运输卫生费
二、政策依据:
《株洲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实施办法》(株政发 [2010] 37号)
三、受理条件:
频繁途径荷塘区辖区范围内的营业性散装货运车辆。
四、申请材料:
1. 本货运车辆行驶证,收复印件;
2. 属新车无行驶证的,需提供临时牌照,收复印件。
五、办理程序:
1. 申请人携带相关材料到区政务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2. 区政务服务中心前台窗口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批,材料齐全完整,符合法定形式,则予以受理,出具回执;流转回复窗口收费并开具票据,并将《车辆运输卫生通行证》交给申请人,对于资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则不予受理,并退还申请人资料,一次性告知需补充的资料。
六、办结时限:
即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