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作者:2016-01-25 16:45:49
一、项目名称:
参合人员个人信息修改
二、政策依据:
无
三、受理条件:
1. 本区户籍参合农民;
2. 医疗证个人信息上有错误需要更改的人员(局部小错误:例如:身份证号某一位数、姓名错别字等);
3. 医疗证的分户、迁户、合并业务。
四、申请材料:
1. 身份证或户口簿,验原件;
2. 医疗证,验原件。
五、办理程序:
1. 申请人携带相关材料到区政务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2. 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对材料进行审批,材料齐全完整、符合法定形式,则予以受理,登录专线系统,修改相关信息,制证并打印,把更改好的医疗证发给申请人;对于资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则不予受理,并退还申请人资料,一次性告知需补充的资料。
六、办结时限:
即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