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作者:2016-01-25 16:48:23
一、项目名称:
医师变更执业注册
二、政策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2. 《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1999年7月16日卫生部令第5号)
三、受理条件:
1. 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且需要变更执业地点和执业范围的。
四、申请材料:
1. 《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或《医师变更执业范围申请审核表》,收原件;
2. 医师资格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
3. 医师执业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
4. 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拟聘用证明,收原件;
5. 受聘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执业许可证副本,收复印件;
6. 变更执业范围的,需提供高一层次学历证明和注册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出具的业务水平考核结果证明,收原件;
7. 属区外医疗机构变更到本区的,需提供变更通知单(盖原注册部门公章),收原件。
五、办理程序:
1. 申请人登录www.0727.com,选择“网上办事”、选择“荷塘区卫生局”,点击“医师执业证注册”下载《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或《医师变更执业范围申请审核表》,填写后在所在医疗机构签署意见并盖章;
2. 申请人携带签署意见并盖章的《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或《医师变更执业范围申请审核表》和相关材料到区政务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3. 区政务服务中心前台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初审,材料齐全完整、符合法定形式,则予以受理;将相关材料电子流转后台医政科窗口,同时将相关装入信封,流转后台医政科窗口并通知申请人前往医政科窗口;对于资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则不予受理,并退还申请人资料,一次性告知需补充的资料;
4. 医政科窗口工作人员在一门式系统中对材料进行审批,符合条件的,登录专线系统,录入相关信息,并打印《医师执业证》交给申请人,并在后续纸质材料流转后,经办人及分管领导在《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或《医师变更执业范围申请审核表》上签署意见并签字盖章。
六、办结时限:
即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