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作者:2016-01-25 16:21:52
一、项目名称:
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在职续保
二、政策依据: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湘政发 [2006] 7号)
三、受理条件:
参保单位因与职工建立劳动关系,为其办理养老保险参保状态变更手续。
四、申请材料:
1. 《参加养老保险单位续保或转入人员增加变动申报表》,收原件(2份);
2. 建立劳动关系证明材料,收原件。
五、办理程序:
1. 申请人携带相关材料到区政务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填写《参加养老保险单位续保或转入人员增加变动申报表》;
2. 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初审,材料齐全完整、符合法定形式,则予以受理,出具回执;将材料扫描并进行电子材料流转,同时将纸质材料装入信封,流转到人社局后台;对于资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则不予以受理,并退还申请人资料,一次性告知需补充的资料;
3. 人社局后台工作人员在一门式系统中对材料进行审批,符合条件的,登录专线系统,录入续保信息,在后续的纸质材料流转后,经办人在《参加养老保险单位续保或转入人员增加变动申报表》上签字。
六、办结时限:
即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