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作者:2016-01-25 16:24:58
一、项目名称: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续保缴费
二、政策依据:
《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株政发[2015] 6号
三、受理条件:
已参保人员,需续保缴费的。
四、申请材料:
1. 身份证,验原件。
五、办理程序:
1. 申请人携带相关材料到区政务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2. 区政务服务中心前台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批,材料齐全完整、符合法定形式,则予以受理,出具回执;登录专线系统,打印批量缴费申报表,并交给申请人去指定银行缴费;对于资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则不予以受理,并退还申请人资料,一次性告知需补充的资料;
3. 申请人缴费后将现金缴款单返还区政务服务中心。
六、办结时限:
即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