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作者:2016-01-25 16:27:13
一、项目名称:
城乡居民社保卡补办
二、政策依据:
《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株政发[2015] 6号
三、受理条件:
社保卡遗失或损毁的参保人员。
四、申请材料:
1. 身份证,验原件。
五、办理程序:
1. 申请人携带相关材料到区政务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2. 区政务服务中心前台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核,材料齐全完整、符合法定形式,则予以受理,出具回执;将材料扫描并进行电子材料流转,同时将纸质材料装入信封,流转到人社局后台,并通知申请人去回复窗口;对于资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则不予以受理,并退还申请人资料,一次性告知需补充的资料;
3. 人社局后台工作人员在一门式系统中对材料进行审批,符合条件的,登录专线系统,进行网上信息比对,打印挂失证明,交给参保人;
4. 参保人带着挂失证明前往银行办理挂失登记手续。
六、办结时限:
即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