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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一次性农民工生活补助(初审)

来源:作者:2016-01-25 16:30:16

一、项目名称:

    申领一次性农民工生活补助(初审)

二、政策依据:

《湖南省实施〈失业保险条例〉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44号)

三、受理条件:

荷塘区辖区内参保单位的农民工。

四、申请材料:

《失业人员申领初审表》,收原件;

五、办理程序:

1.         申请人携带《失业人员申领资格初审表》到区政务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2.         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批,材料齐全完整、符合法定形式,则予以受理,出具回执;出具《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失业职工申领失业保险金公示情况及政策法规职业指导培训情况反馈表一、二》和《失业保险金申领通知单》给申请人,并告知办理时间;对于资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则不予受理,并退还申请人资料,一次性告知需补充的资料;

六、办结时限:

即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