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作者:2016-01-25 16:31:55
一、项目名称:
失业人员每月失业金签收办理
二、政策依据:
1. 《失业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258号)
2. 《湖南省实施〈失业保险条例〉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44号)
3. 《湖南省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湘劳社发〔2002〕141号)
4. 《湖南省失业保险经办业务规程(试行)》(湘劳社发〔2003〕253号)
三、受理条件:
1.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2. 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四、申请材料:
1. 身份证,验原件。
五、办理程序:
1. 申请人携带相关材料到区政务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在《失业金发放签到表》上签字确认;
2. 区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批,材料齐全完整、符合法定形式,则予以受理,出具回执;对于资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则不予受理,并退还申请人资料,一次性告知需补充的资料。
六、办结时限:
即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