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作者:2016-01-25 16:32:09
一、项目名称:
缴费基数年度申报
二、政策依据:
关于印发《湖南省失业保险经办业务规程》的通知(湘劳社工字 [2009] 126号)
三、受理条件:
荷塘区辖区内参保单位。
四、申请材料:
1. 《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收复印件;
2. 《组织机构代码证》,收复印件;
3. 《社会保险登记证》,收原件;
4.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及社会保险登记证年审表》,收复印件;
5.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承诺书》,收复印件。
五、办理程序:
1. 申请人于每年1月-3月携带相关材料到区政务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填写《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及社会保险登记证年审表》;
2. 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批,材料齐全完整、符合法定形式,则予以受理,出具回执;将材料扫描并进行电子材料流转,同时将纸质材料装入信封,流转到人社局后台;对于资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则不予以受理,并退还申请人资料,一次性告知需补充的资料;
3. 人社局后台工作人员在系统中对材料进行审批,符合条件的,登录专线系统,录入变更信息。
六、办结时限:
即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