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作者:2016-01-26 09:40:48
一、项目名称:
电子游戏经营许可证换证核准
二、政策依据:
1.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第458号令)
2. 《娱乐场所管理办法》(文化部令第55号)
3. 《文化部关于贯彻<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的通知》(文市发[2013]12号)
4. 《文化部关于落实“先照后证” 改进文化市场行政审批工作的通知》(文市函 [2015] 627号)
三、受理条件:
1. 申请人:
(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设立电子游戏娱乐场所:
1) 曾犯有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强奸罪,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赌博罪,洗钱罪,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
2) 因犯罪曾被剥夺政治权利的;
3) 因吸食、注射毒品曾被强制戒毒的;
4) 因卖淫、嫖娼曾被处以行政拘留的;
(2) 因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被依法取缔的,其投资人员和负责人终身不得投资开办娱乐场所或者担任娱乐场所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娱乐场所被吊销或者撤销娱乐经营许可证的,自被吊销或者撤销之日起,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5年内不得担任娱乐场所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3)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开办娱乐场所,不得参与或者变相参与娱乐场所的经营活动。与文化主管部门、公安部门的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亲属,不得开办娱乐场所,不得参与或者变相参与娱乐场所的经营活动;
2. 设立地点:
(1) 娱乐场所不得设立在下列地点:
1) 房屋用途中含有住宅的建筑内;
2) 博物馆、图书馆和被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物内;
3) 居民住宅区;
4) 教育法规定的中小学校周围;
5) 依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规定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院周围;
6) 各级中国共产党委员会及其所属各工作部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机关、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各工作部门、各级政治协商会议机关、各级人民法院、检察院机关、各级民主党派机关周围;
7) 车站、机场等人群密集的场所;
8) 建筑物地下一层以下(不含地下一层);
(2) 与危险化学品仓库毗连的区域,与危险化学品仓库的距离必须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
3. 设立场所:
(1) 有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设施设备,提供的文化产品内容应当符合文化产品生产、出版、进口的规定;
(2) 歌舞娱乐场所消费者人均占有使用面积不得低于1.5平方米(农村地区除外),游艺娱乐场所的使用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使用面积不包括办公、仓储等非营业性区域;
(3) 符合国家治安管理、消防安全、环境噪声等相关规定。
四、申请材料:
1. 《娱乐场所换证登记表》,收原件;
2. 《娱乐经营许可证》正、副本,收原件;
3. 《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收复印件;
4. 近两年的营业情况报告,收原件;
5. 负责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6. 自有房产的需提供房地产权属证书,收复印件;
7. 租赁场地经营的需提供租赁合同或者租赁意向书,收复印件;
8. 负责人无违法犯罪记录的证明,收原件;
9. 个人申请书(姓名、身份证号码、换证缘由,签字并盖申请单位公章),收原件;
10. 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11. 1寸证件照,收原件。
五、办理程序:
1. 申请人携带相关材料到区政务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填写《娱乐场所换证登记表》;
2. 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初审,材料齐全完整、符合法定形式,则予以受理,出具回执;将相关材料扫描并进行电子材料流转,同时将纸质材料装入信封,流转区文体新局;对于资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则不予受理,并退还申请人资料,一次性告知需补充的资料;
3. 区文体新局工作人员在一门式系统中对材料进行电子审批,对比材料负责人信息,符合条件的,登录专线系统进行打印证件;并在后续的纸质材料流转后,经办人在娱乐场所换证登记表》上盖章,并制证。
六、办结时限:
3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