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时家长需提供在务工地的务工证明(正式务工劳动合同,须用工单位法人代表签字盖章;个体经营者可用工商税务证替代)、居住证明(务工所在区域的居住证)须于8月5日前在居住地派出所办理好,或者本人在城区的房产证)、户口本(小学一年级须核验出生证和预防接种证)等有效证件。
报名时家长需提供在株洲务工证明(务工的劳动合同,须用工单位法人代表签名盖章,个体经营者可用工商税务证替代)、居住证明(须于8月5日前办理好,或者本人在城区的房产证)、户口本等资料。
办理材料
出示有关证件可直接办理对应片区所属学校或指定地点
· 小学一年级
网上报名:6月20日-8月4日
审证:8月5日-8月10日
· 初中一年级
8月5日-8月10日
0731-28477193
对应片区所属学校或指定地点
· 小学一年级
8月5日-8月10日
· 初中一年级
8月5日-8月10日
0731-28580677
对应片区所属学校或指定地点
· 小学一年级
8月5日-8月10日
· 初中一年级
8月5日-8月10日
0731-28665166
对应片区所属学校或指定地点
· 小学一年级
8月5日-8月7日
· 初中一年级
8月5日-8月7日
0731-22529883
对应片区所属学校或指定地点
· 小学一年级
8月5日-8月10日
· 初中一年级
8月5日-8月10日
0731-2868977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78号)等文件要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坚持“两为主”政策,即以流入地政府为主、公办学校为主,实行就读小学、初中无差别政策,零门槛入学。自2009年起,株洲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入学纳入了全市义务教育范畴统一安排,统一考虑。下发《株洲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实施方案》。坚持公办小学“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公办初中“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招生方式;坚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小学、初中低门槛政策,与当地居民子女同等享受义务教育。确保每个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都有享受免费公办义务教育的权利。